內容來自中時電子報

信用卡信用不良觀點-未符共同利益 國賠有難度

受到次級房貸風暴影響,成立逾150年的雷曼兄弟控股公司,因負債6,130億美元,在2008年9月15日經法院宣告破產,雷曼連帶保證的連動債券投資人亦受波及而呼天搶地,但投資連動債失利的投資人,向金管會與各銀行請求國賠與侵權賠償行為,實在是舉世無雙的「創舉」。台灣連動債受害人權益促進會以金管會怠忽職責、公務員不作為的理由,向法院請求判決金管會「國賠」給投資連動債受損的民眾,如果法院判准這項請求,豈不等於告訴所有投資人,以後投資理財失敗,可以依樣畫葫蘆?國家賠償法雖然確有規定公務員不作為,釀成人民的損害構成國賠七大要件之一,依法是可以申請國賠。然而,這其間卻沒有任何規定說,民眾自己的財富管理失敗,與主管機關有直間接的因果關係。如今,台灣連動債受害人權益促進會請了21名律師,以類似「揪團打官司」的作法,既向金管會求國賠又要銀行負連帶賠償責任,這種作法真是「空前」創舉,史無前例。

新聞來源http://www.chin高雄汽車貸款管道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0816000107-260205

桃園市銀行信貸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vr47pp51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